· 新川帆立
我要把所有的财产,赠与将我杀死的犯人。一、将我所有财产让与杀了我的犯人。二、关于找出犯人的方法,另外遵循我托付给村山律师的第二份遗嘱。三、若在我死后三个月内无法找出犯人,我的遗产将全数归国库所有。四、倘若我并非因某个人物刻意所为致死,遗产同样全数归国库所有。这是我对犯人的复仇。给予就等于剥夺。犯人得以靠我给他的财产一辈子生活无虞。也就是会在我的控制下、在我亡灵的纠缠下,度过一生。请务必找到犯人,假如没能找到犯人,我的财产将归国库所有。「追根究底,荣治到底为什么要留下这种遗书?难道他期望被杀?」我说出听到这份遗书内容时心里一直有的疑问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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